为患者提供更全面保障 新增免陪照护服务 国家医保局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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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10月26日消息,近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的决策部署精神,为促进护理服务高质量发展,回应医疗机构和护理人员的关切,国家医保局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通知,统一指导各省规范护理价格项目,逐步优化价

国家医保局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10月26日消息,近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的决策部署精神,为促进护理服务高质量发展,回应医疗机构和护理人员的关切,国家医保局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通知,统一指导各省规范护理价格项目,逐步优化价格水平,同时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护理服务需求,引导医疗机构提供专业性、技术性护理服务获得增量收入。

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国家医保局将各省目前名称和内涵不一致的护理价格项目统一分类,包括分级护理、专科护理、专项护理三大类,整合为22项价格项目。

为患者提供更全面保障
  • 分级护理是根据对病人病情轻、重、缓、急及自理能力评估后,给予不同级别的基础护理服务,由重到轻分为特级、Ⅰ级、Ⅱ级、Ⅲ级护理,新发布的立项指南将原先单独收费的口腔、肛周、会阴护理等专项护理纳入特级和Ⅰ级护理价格构成中,更便于计费。
  • 专科护理是为重症监护、急诊、精神、传染以及新生儿等专科设立的特殊护理服务,支持专科护理健康发展。
  • 专项护理是为气管插管、气管切开、造瘘、造口等特定治疗操作设立的价格项目,适应各类专项护理服务收费需要。

国家医保局吸收地方探索经验,在立项指南中单独设立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24年底前各省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试点地区免陪照护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

为避免新项目被滥用,挤占有限的护理服务资源,国家医保局明确现阶段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且暂不纳入医保,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倪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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