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查处了多起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案件,国家安全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重要职责,因此,每一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共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妨碍紧急公务依法予以追责国家安全机关
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查处了多起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案件。国家安全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重要职责。因此,每一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共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妨碍紧急公务依法予以追责
国家安全机关执行紧急任务期间,在某住宅区开展调查工作。执法干警向该住宅区物业经理李某某出示了执法证件,要求其配合执法。李某某态度消极,拒绝配合。执法干警反复劝导,李某某仍拒不配合,甚至对执法干警进行言语攻击并拍照录像,引发周边居民聚集围观。
为了避免影响后续执法,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李某某实施传唤。到案后,李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写下了检讨书。鉴于李某某的认错态度,国家安全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免予处罚,同时责令其公司进行整改。
阻碍执法办案接受法律制裁
国家安全机关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对某企业开展调查工作。企业员工王某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不配合调查,还私自指使技术人员关闭服务器,清除日志和数据,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任务。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王某实施传唤。在国安干警的劝导下,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接受了行政警告处罚。国家安全机关第一时间将处罚决定通报了王某所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六十条规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如遇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请广大公民和组织积极予以协助和配合。